犯罪构成理论因为涉及到犯罪的成立 所需要的标准和 条件,因此它直接形成对这个 罪刑法定原则的落实 所以它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在现代刑法学形成的过程中间 呢处在一个很重要的地位上面,当然随着,司法时间发展 随着刑法学理论的 发展,所以呢犯罪构成理论它也有一个发展的这个 历史,那么回顾一下这段历史,可以看清楚犯罪构成理论的发展脉络 那么对于我们今天推进这个研-领域的研究那是具有很重要的意义的 所以我们现在对于犯罪构成理论的 发展来看看它的提出和形成以及它的发展 以及今天它的分离和组合等方面的 问题,在犯罪构成理论的提出和形成 它其实紧密的适合罪刑法定 原则连系在一起。我们 差不多可以很-可以很有把握的说 就是只要坚持对犯罪的追究 讲规格,讲标准 也就是说,如果要贯彻,执行罪刑法定的话 那么这个对于犯罪成立的条件 或者说犯罪成立的这个需要什么样的这个要素 等这些要求那么是迟早要提出来的,并且随着 坚持罪刑法定的这个态度的发展 那么这个罪-犯罪构成理论呢就会呢 沿着它自身的规律性进步发展,甚至在中国古代我们都可以看到这样的世界 在中国古代认真执行罪刑法定的时代里面,也就是说,那个时候呢当然还没有说这个 使用罪刑法定这个词,但是如果我们知道说 在 古代在罪刑犯罪的时候要讲规格讲条件的 这些年代里面,就是要比较严格的遵-遵守法律的 这个情况下面,那么我们都可以看到,是曾经出现过,对不同构成犯罪条件的 要求和区别,那么在中国古代我们就有曾经提过在甚至今天可以说 在理论上面,就提出了这种很辉煌的这种这个说法。当时的 在-在中国古代很有名的这个 张裴的注律书中间就提出来了 对于这个构成犯罪的这个要素比如说什么叫作故.什么叫失, 大概差不多相当于我们中- 今天的所谓故意或者过失 这样子的概念,因此它就指出来说 知而犯之谓之故,意以为然谓之失 它就是这样子的说法,我们就可以看到,它就要区分条件。有些犯罪 只需要由故意这样子的要素来构成有些犯罪只能由 这个过失这样子的要素来构成,两讼相趣谓之斗 两和相害谓之戏,无变斩击谓之贼,不意误犯谓之过失 等等这些要素都已经提出来也就是说 对于构成犯罪的要素都已经进行了很清晰的梳理,由此来形成 构成犯罪当时内在的这些条件 和要素,我们就可以看到,它在这个只要讲罪刑法定,只要依法办事 那么这些要素就会提出来,所以犯罪构成理论它的提出 是有客观的必然性,有历史的必然性我们可以看到 那么在现代的刑法学意义上的犯罪构成也就是今天 那么使用犯罪构成这个概念的时候,那么它是随着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而逐步明确 但-但是它也经历了一个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在德国19世纪初期 我们可以看到它最早承认罪刑法定原则 费尔巴哈提出来的,法务明文规定不为罪 法务明文规定不处罚,那么在受到这个刑法理论和形式立法的支持 所以他提出来,可是他当时刚刚提出来的时候 整个理论发展的状态那还是处在一个比较早期比较原始的状态 所以那个时候呢,他们对于这个犯罪构成呢还是要 很-很-很多的依赖所以刑法的哲学 或者是总部分,也就是对这种比较一般化的 比较一般性的这种概念 因此他主张说那个时候虽然他强调已经承认了罪刑法定原则 仍然说只要行为实际上与自然的犯罪相符合或者是对其惩罚符合历史发展的要求 就可以根据不成文法对之进行处罚,那么这种说法在今天罪刑法定已经发展的情况下 那这是不合适的,可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间,我们可以看到他们是早期 甚至在德国他们都有过这一种 叫作罪刑法定的婴儿期的这种说法 所以最早早期的在刑法中间的这个信条学也就是说他们所依据的 在犯罪成立条件上面 那些不可动摇的这些要点是什么呢?我们可以看到,他们也讲,犯罪的必要条件 我们可以看到并且他们也讲,这个法定行为的存在状态 所具有的特征,他们讲 并且呢把这些特征分成所谓刑事可发性的 有关根据刑事可发性的主观根据 等等这样子的主题,在这个-在最早期的 这个刑法的这个理论中间,是以这样子的概念 来进行讨论问题的,那么早期的犯罪构成理论呢 它受着很强烈在德国,在德国,因为德国的话呢 今天来讲因为它有很强大的这个在刑法学理论有很强大的 这个影响,所以面对德国理论在进行采纳 或者是研究的时候,那自然要对它的历史要有一个 观察。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早期德国刑法理论呢也有过这种很粗浅的时代 但是我们可以看到早期的它那个发展是怎么发展起来的,它最早是受到黑格尔思想 以及当时自然科学就是19世纪那个时候 自然科学发展的这个影响,所以那个时候呢人民是相信 对这个问题呢 对于这个-对于这个构成犯罪的条件,是从客观和主观使用的词是客观主观 这样子的用语来说明在构成犯罪中间必须具备什么样的特征的 这个说法我们要提前沟通一遍 将来在后面,后面我们在讨论比如说 这个俄罗斯,前苏联它们4个要见 的来源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注意到因为早期的俄-这个俄罗斯犯罪构成理论呢 他最早也是从这个费尔巴哈,也就是早期的德国发展的那个状况那个地方来的 所以我们在这个地方可以看到为什么今天 一直到俄罗斯他们呢还使用客观主观这样的用语 我们就可以看到 但-但是呢在这个发展过程中间现在看起来 在这个发展历史在德国也经历了几十年的历史 从早期到十九世纪末期也就是二十世纪初期 1900年前后,那德国一个著名的 刑法学家叫贝林 他在总结前任经验的这个基础上面总结司法经验以进行艰苦的理论研究 的这个基础上面,那么对犯罪构成理论进行了比较完整的 总结,他指出说行为构成表示刑法禁止的 行为跟我们刚才讲的那个法定行为的存在状态那是一致的 他说行为构成表示刑法禁止行为并且只有在具有罪责的时候才应当受到谴责。 所以他对这个犯罪构成理论进行了一个 早期的比较完整的这个总结 在此iii处事上 罪行-这个-这个犯罪构成理论就开始逐渐形成一个有着自身 内部统一的有逻辑的这个形成 结构的这么一个完整的这个体系, 啊所以在现在来讲的话呢我们可以看到在它的这个体系内部 有关的各种概念就开始形成了, 有这个行为构成,违法性,不法,罪责,以及 这这个是一条发展的路线。以及另外一条发展路线有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等这些概念也逐步地加以明确,因此我们可以看到 这个犯罪构成理论开始发展起来了。 二十世纪初期的时候, 这个犯罪构成理论呢是用由两个模式 来向前发展的, 这个区分的标志呢是什么呢就对罪刑法定原则的态度。 一个是公开主张罪刑法定,坚持罪刑法定,这是以德国理论为代表, 所以它开始从广义的,从这个嗯法定行为的存在状态, 只要落实了就构成犯罪的这种广义的行为构成 状态开始转向侠义的行为构成状态, 啊因此也就是说仅仅有这个 构成犯罪的情况是还不够的还要满足犯罪成立的条件以后才能够构成犯罪, 啊所以它在整体上就说明犯罪成立条件对 刑法适用的保障作用,因为的话那必须要有条件成立了你才能够说明人家是犯罪啊 啊所以在这样子一来呢在这个 嗯整个框架下面他们强调犯罪的成立条件 也就先是讲行为构成 后是讲不法,违法性罪责等各个概念, 啊另外还要再研究对这个 犯罪构成理论中间还要再研,除了研究这个概念能不能成立 以及它们的含义是什么,还要再研究说他们之间这些概念 是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所以现代犯罪构成 理论就一步一步的发展起来了, 啊这个这个是一个方向,它的基础是主张 坚持公开的公开地啊这个坚持 这个罪刑法定原则,不主张的呢是前苏联刑法理论为代表, 他不公开,他公开的他不主张这个嗯罪刑法定原则。 啊当然的话那现在看起来我们研究看起来说前苏联人为什么不主张罪刑法定, 现在一个一个一个比较可靠的研究结论是 嫁错处理。啊为什么呢,前苏联的那个法学家 啊他们虽然也很努力也想搞法制但是呢他们这个异于这个 嫁错主义,因为什么呢在马列,啊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 嗯这个著作中间根本就没有提到罪刑法定,没有主张罪刑法定的说法,在字面上啊 没有主张罪刑法定的说法,所以呢,在前苏联的 刑法学理论中间标准说法的话那是说罪刑法定是属于资产阶级的, 这种说法是标准的,啊因此呢他们不仅不主张罪刑法定,另外他们还主张类推。 啊所以这是一个很典型的, 啊但是在这个路线上面我们大家可以看到的是,这就有一种很复杂的现象 也就是说一方面,他们嗯这个嗯前苏联的法学家 他们呢不能够主张公开的主张罪刑法定, 但是另一方面呢他们要搞法制,要搞法制就要讲规格和标准, 所以在这种非常嗯纠结的这种嗯状态下面, 所以前苏联的刑法学理论还是得到了发展。 啊因此他们提出来的分要件说明犯罪成立条件的这个模式, 啊他们讲的是这个也就是四要件,啊所以他们以社会危害性理论为基础 来强调犯罪构成的一般理论 来直接或者间接地支持犯罪的实质概念, 犯罪的实质概念讲的是说 它要强调的是犯罪对于社会造成危害的这种实际的, 这种啊状况和特性 啊然后用这样子的理论来支持这个犯罪是具有这种 危害社会的属性的,这种行为 的这种嗯理论模式,那么我们可以看到在比如说嗯前面我们已经提到了 嗯前苏联的这个优秀的这个刑法学家克拉伊宁啊 那么在他提出来的对犯罪构成理论有很好的研究, 啊所以在当时在不主张罪刑法定的状态下面啊对这个犯罪构成 理论的话呢作出这样子的说明使得四要件理论呢是逐步得以完善, 这样子一来就变成是 啊成为成为在法制尚不完备时期 不主张罪刑法定吗,是法制尚不完备时期的犯罪论定 提供了一个时代性的保障基础,所以在这一点上 我们应该看到,当然顺便在这一个地方提到,啊我们可以看到 在这个嗯前苏联的理论 啊他们的是嗯早期的这个理论, 也就是说在1917年啊这个,嗯苏维埃苏维埃革命胜利以后, 那么嗯当时的那些法学法学家们 啊以主要的是以意大利和这个德国的 刑法理论啊为蓝本,或者说是以这个理论的渊源, 啊他们的思想的话那是从那个地方来的,因为当时的很多的 这个俄罗斯的法学家或者说嗯当时 这些前啊沙皇时代留下来的这个法学家 那么都有一些人甚至还有过这个留学德国 的这个经历,啊所以他们呢在早期对于这个, 嗯这个德国刑法理论的研究那个时候还带有很强烈的, 啊这个费尔巴哈的思想。啊所以他们后来就从把那个时代的 啊这个费尔巴哈嗯时代留下来的将主观客观 的这样子的概念就嗯接受下来, 成为俄罗斯刑法理论发展的一个基础,所以从那个地方 发展过来以后,后来在嗯前苏联的理论框架下面,这种说法主观客观的这种说法 就成为他们的一个特征。